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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十分肯定我今天是瘋了......


今天是「霸王級寒流」侵襲台灣的關鍵日,整個台北氣溫都在9~12度左右的水準,聽說到深夜可能還會低到只剩下6度。

北部沿海地帶體表溫度甚至可以低到零下5度,這讓我異常興奮。照常理判斷這種鬼日子應該要躲在家裡,開暖氣吃泡麵再看個電影,出門?首先會被淋濕,淋濕之後就會冷到失溫。

可是因為是我,我是堂哥,想的跟別人總是不一樣。我聽到零下五度就覺得好興奮,因為我從小到大還沒體驗過什麼叫做零下氣溫,之前去美國、英國遊學也都是在夏天,晚上最冷也還有16度,小時候有去過加拿大的冰河玩,但那也是在夏天,夏天的冰河河面也不會冷到零下溫度。

難得在台北可以體驗到真正的零下溫度,甚至有降雪的機會出現,我說什麼都要把握這千載難逢的機會,去體驗一下真正的極端天氣。

台北下雪,這是一個本來只存在於科幻小說內的場景,還有MC HotDog的歌。


我本來想說如果台北真的下雪了,就表示我真的可以脫魯,遺憾的是,今天我賭上我的小命還是沒有看到雪......


很久沒有跟高中同學出去玩了,上一次一起出去玩要追溯到大一,整個大二大三這兩年我幾乎沒有跟高中同學聯絡,以前還會在臉書上打打嘴砲,到後來連一則短訊息都不發了。

申請上台大物研所的靠北,從放榜到現在我約他出來玩每一次都撲空,要不是他有事,就是我要考試。

今天早上,本來也只是半認真式的提議,沒想到單憑一股衝勁,就上了陽明山擎天崗


這是我今年所做的第一件瘋狂事,也真夠狂了。


在家裡搞了好久,穿上四件衣服、三件褲子,外加手套、毛帽、圍巾一應俱全,要不是怕鞋子塞不下我還想穿毛襪,什麼可以穿的都穿上了,就是要全面迎戰冰點溫度。

拼命趕路,到士林捷運站的時候已經下午三點了,我好擔心會不會上了山沒玩到多少就得下山了。

最後事實證明,我們根本撐不了那麼久......


擠上坐滿的小15,晃了半個小時,從士林晃上了陽明山山巔,窗外從清晰漸漸變成雲霧繚繞,到最後能見度小於十公尺,我已經暈車了,還要一邊擔心司機會不會一個閃神把車開下懸崖。

終於到了終點站擎天崗,剛下車的那一瞬間我還感覺不到涼意,有那麼點失望,但就在我把手套摘下來想從背包裡拿東西時,我便體會到陽明山的冷風威力了......

我有手足冰冷症,大概只花三秒鐘,我的手就已經冰到失去知覺了。

山上風雨交加,撐傘也無濟於事,傘反而成了一種累贅。接下來在山上的一個鐘頭,我都是淋著雨在寒風與迷霧中前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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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擎天崗的停車場,如圖所示,能見度大約10公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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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張照片根本是玩命拍攝,我把手套拿下來了,等於是找死。

小小的遊客中心塞滿了想來看雪的遊客,所有人都異口同聲拋出一個問題:現在幾度?

據我所知,我們到擎天崗的時候好像是4度。

起初真的對於要怎麼走很沒有頭緒,也沒有猶豫太久,我們就開始往上走。


才走沒幾步路,外套褲子就不說了,鞋子也進水,這種溫度的水流進鞋子裡是很崩潰的。

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來我的那副超級厚手套是不防水的,一摸到濕透的纜繩就整個由外而內濕進去,我好生氣又好無奈。

20160123_160457.jpg 

好不容易走到一個涼亭,寒風颯颯地吹來,似乎沒有歇止的意思。

我們根本不知道接下去要怎麼走,能見度真的太低太低了,想要去擎天崗草原,理當是很好找的,可是在這種能見度下你還是不要奢求太多吧。

20160123_160509.jpg 

你看看,我冷到快要失去理智了,連鏡頭都找不到在哪......


很不幸地,遊客中心四點半就關門,那是除了公廁之外唯一一個可以躲雨避寒的地方。

後來還是有成功找到通往擎天崗草原的路,也發現了通往涓絲瀑布的道路,可是都走沒多久就掉頭了,再走下去真的可能會發生山難

回到公車站,靠北拿出他的電子學講義,直接放到椅子上當防水墊,他還很好心的分給我四張。

他帶著手套卻仍堅持要吃他帶上山的水果軟糖,我還真服了他......


我們約莫五點就上公車離開陽明山,其實要不是因為公車最晚只開到6點,又不能搶搭末班車不然會沒位子,自己開車上來的話就可以看到雪。新聞說大約在六點多的時候陽明山降雪了,只可惜那個時候我跟靠北已經在士林夜市大啖蚵仔煎。

願意跟我在霸王級寒流來襲時還衝陽明山的,除了靠北之外我真的想不到第二個人選。

也許是因為我們都有某種特質吧,一種常人無法理解的怪異特質。

我們在大眾的眼裡都是怪人,但也是因為這樣靠北才會成為我高二的第一位朋友,也是我現在唯一一個還會主動聯絡的高中同學。

我能了解他,他也了解我,我們並不是真的怪,只是我們想的,跟平常人的思考方向不太一致罷了。

但是這種默契,只要有一個人懂,就已經是天底下最大的幸運了。




聽說上了大學,其他高中同學一談論到我,對我的評價都是:「林詠堂變了,現在他變得很難相處。」

我不知道在大家的眼中我的轉變在哪些點?也許我真的做錯了什麼,我也可以承認過去的我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爛人。

可是這就是我的特質,假如今天的我變得超級好相處,在人際關係上就不會時常吃鱉,不過那也象徵著林詠堂,這個人已經不存在了。

就是因為難相處,我,才可以是我。

沒有一個人有義務為了去迎合大眾而討好他人,強迫自己變成一個討喜的角色。

真正跟我很熟的人都知道,我並不是那麼難相處的一個人,只是起初我比較難親近,時間一久大家放下武裝後,真心相待,我就不會再顯得高冷。

只是大多數人不願意接受這一個說法,所以到後來我才會跟社團鬧翻,被社團黑特。

這樣的處境我看多了,也早就習慣了。

Am I wrong? Definitely not.

我相信時間會說明一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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